范延寿断讼

【原文】
 
宣帝之世,燕、岱之间,有三男共取一妇,生四子。及至将分妻子而不可均,乃致争讼。廷尉范延寿断之曰:“此非人类,当以禽兽,从母不从父也。”请戮三男,以儿还母。宣帝嗟叹曰:“事何必古?若此,则可谓当于理而厌人情也!”延寿盖见人事而知用刑矣,未知论人妖将来之验①也。
 
【注释】
 
①人妖将来之验:汉宣帝的儿媳妇、汉元帝皇后王政君和汉宣帝的孙媳妇、汉成帝皇后赵飞燕和汉成帝昭仪赵合德姐妹之间的恩怨,最终导致汉成帝壮年暴死绝后。经过几年争斗,王政君的侄儿王莽夺取大权篡位,西汉灭亡。
 
【翻译】
 
西汉时代,汉宣帝在位时(公元前73—前49年),在燕山、泰山之间的华北平原上,有三个男人共同娶了一个女人,生了四个子女。等到要分家的时候,这妻子、子女没办法均分,于是他们告到了官府。官司打到了最高司法长官廷尉范延寿那里,他断案的结果是:“这些人简直不能算是人类了。应该按照禽兽来处理吧,让小崽子跟着母亲,不要跟着父亲。”他向汉宣帝请示,处死这三个男人,把儿女都还给那个女人。汉宣帝叹息说:“处理这事情何必非要按照古代的判例来呢!如果那么处理,就真是所谓的合乎道理而泯灭了人情世故吧!”大概范延寿只能看到这骇人的事件,就想按照惯例来使用刑罚,而不懂得去思考这群不正常的人会预兆将来发生什么样的惨剧吧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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