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中蜮

【原文】
 
汉中平中,有物处于江水,其名曰“蜮”,一曰“短狐”,能含沙射人。所中者,则身体筋急,头痛,发热,剧者至死。江人以术方抑之,则得沙石于肉中。《诗》所谓“为鬼为蜮,则不可测”也。今俗谓之“溪毒”。先儒以为男女同川而浴,淫女为主,乱气所生也。
 
【翻译】
 
东汉时代,汉灵帝中平年间(公元184—189年),有一种怪物出现在长江当中,它的名字叫“蜮”,又叫“短狐”,能含沙射人。被它射中的人,就会身体抽筋、头痛发热,症状严重的人甚至会死亡。长江边上的人用道术和药方来医治这疾病,在患者的肉里找到沙石。这就是《诗经》里的句子。“为鬼为蜮,则不可测”当中的“蜮”。当今,民间也称它为“溪毒”。古代的儒者认为,如果男女在同一条河里中洗澡,淫乱的女子主动投怀送抱,那淫乱之气就会生成这种怪物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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